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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邑空放贷款,3分钟评估

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区别

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,向借款人提供贷款,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

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,即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,也就是贷款人将借款交付借款人成立。

个人贷款就是贷款人(一般商业银行)向消费者个人或者居民家庭提供的,用于个人消费、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,并规定贷款利息,并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,用于购买自用住房、消费或者小额投资经营的贷款。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个人贷款不尽相同。

按照《贷款通则》的描述,信用贷款系指没有担保、仅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发放的贷款。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,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、评估,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。

原《贷款通则》甚至规定“严格控制信用贷款,积极推广担保贷款”。由于信用贷款方式风险较大,大部分金融机构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、经营管理水平、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,以降低风险。

政府信用贷款与传统的商业贷款有着本质区别。政府信用贷款不需对工程项目进行逐个的银行商务评审,也不用企业提供具体的物质担保,而是把地方政府作为一类特殊的客户进行信用评审,其具体内容包括信用评级、信用发展度评价、风险限额和政府信用额度。开发银行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比,贷款期限长,政府可在较长时间内统筹安排资金,还款压力小,并免于债项评审和企业担保,贷款程序比商业银行贷款程序简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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